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亚什兰现代化学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9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7-12-2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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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常州亚什兰现代化学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常国税发「2007」1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常州亚什兰现代化学有限公司是由荷兰亚什兰中国控股公司于2003年12月在江苏常州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投资总额750万美元,注册资本4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2006年2月投资总额增加到175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是不饱和聚脂树脂、酚醛树脂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2007年3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该公司投资总额从1750万美元增至2980万美元,注册资本从1000万美元增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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