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劳社[2005]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3
实施时间: 2005-1-13
法规类型: 工资管理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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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职工积极性的提高,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04 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4]26 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劳社 [2004]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以下简称“工效挂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效挂钩”企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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