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07]23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1
实施时间: 2007-12-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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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在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中,市局收到了各基层局、部分企业的来电、来函,询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为此,市局将具有代表性及对今后征管工作有启示的问题加以整理,并根据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2007年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7年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一、问:个人所得税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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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八”被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9年以前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10]13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7
实施时间: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