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4]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1-5
实施时间: 2004-1-5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证券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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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促使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更好地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公司应在2004年度全面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建议其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03年年度报告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2003年度没有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同时报送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口径编制的备考报表。
  2003年没有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2004年采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于2004年度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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