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济地税函[2004]7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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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的监督管理,使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减免税的报批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的所得;
  2、烈属的所得;
  3、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减税或免税的。
  (二)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范围:经批准可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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