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7]22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15
实施时间: 2007-9-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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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的有关要求,省局选定了《大众日报》和《经济导报》两家省级报刊为我省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简称《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的指定报刊,自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的刊登业务。两年多来,在各级车购税征管部门和二家报刊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的刊登工作从刊登的格式、时限、费用、送达程序和送达时限等方面都实现了较为规范的运转,满足了我省《完税证明》管理的需要,运转情况较好。鉴于《经济导报》自2007年1月1日起,已由每周一刊调整为每周三刊(每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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