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申报资料报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7]4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7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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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征管信息系统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收集、掌握和运用涉税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已日益成为税收征管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深化本市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和强化税源管理,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精神,决定在综合征管软件(上海)中增设部分信息采集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申报资料报送的种类
  依照《征管法》第25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及其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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