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9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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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常国税发「2007」1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是2001年11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1235万美元,经营期限12年,后经股权变更,经营期限延至20年,经营范围变更为顺丁烯二酸酐、富马酸、蒸汽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2006年10月、2007年9月,经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两次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从1235万美元增至2840.5万美元,用于扩建二套2万吨/年顺酐装置。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增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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