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调整部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5]146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29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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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2004年11月19日,省局以辽地税发[2004]121号公布了第一批暂保留的8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经2005年10月18日省局局务会议决定,对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取消和调整,现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下列项目不列入税务行政审批范围,由各级税务机关依职权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管理。
  (一)项目10:省外纳税人纳税地点的确定
  (二)项目11:旅游企业营业税征收方式的确定
  (三)项目27:对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
  (四)项目48:购销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审批
  (五)项目51.1:出售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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