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2004]209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2
实施时间: 2004-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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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及时准确贯彻落实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促进沈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以下简称《规定》)及《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财税〔200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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