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减免[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2004]20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8
实施时间: 2004-10-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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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退)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退)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减免(退)税管理[以下简称减免(退)税管理],规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享受和执行国家减免(退)税优惠政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全市税收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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