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31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0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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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若干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关于预征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根据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建设期间预售房地产并取得的预收款应当预征企业所得税。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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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市局补充部分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