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5]7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9
实施时间: 2005-4-29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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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税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规范管理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涉税资料的管理不规范,接收处理财务报表不统一,财务报表数据利用率低,同一部门有资料保管不当,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有信息不够通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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