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我省公路客运实行燃油附加费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经发[2007]15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11-7
实施时间: 2007-11-10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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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交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交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精神,自2007年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和航空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为了积极做好运价疏导工作,稳定全省公路客运市场,按照陕西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运机制积极做好运输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陕价经发〔2006〕91号)规定,现就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公路客运实行燃油附加费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1月10日零时起,全省公路客运统一实行燃油附加费。
  二、公路客运燃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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