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发[2007]22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12-26
法规类型: 税务师考试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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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0日至22日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认真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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