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6
实施时间: 2001-10-2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0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分局、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下列杭州市园文局所属售票公园景点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门票收入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如有增加或变化,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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