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3]4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24
实施时间: 2003-11-24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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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近几年来,在各级地税部门的努力下,各地在加强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和组织收入方面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从1998年征收入库数的4955万元增加到2002年征收入库的10724万元,增长116.31%;2003年1-10月份征收入库11959万元,同比增长28.77%。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拥有车辆数增长较快,而随着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个人购车也迅速增长,带动了车船使用税税源的不断增加。但目前各地收入很不平衡,征管力度也有一定的差异,为加强全省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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