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6]48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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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产的税收征管,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在本省范围内出租房产而发生的应税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个人出租房产行为是指将房产出租给承租人,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者获取其它经济利益的行为,以及承租人将租入房产再出租的转租行为,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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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4
实施时间: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