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做好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地税一[2007]24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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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稽查一局、二局、12366政策咨询投诉服务中心: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38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7年11月1日起,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设在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各征收窗口,按省政府浙政发〔2007〕42号公布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
  二、对于2007年11月1日前已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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