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地税一[2007]265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0
实施时间: 2007-11-2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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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8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杭州实际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7年度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按杭地税一[2007]2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纳入征收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按此标准执行。
  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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