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地税一[2004]204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19
实施时间: 2004-5-19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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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
  为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度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并已享受2003年度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
  二、年检内容及要求
  2003年度已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应在年检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年度检查联系单》和审批所依据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就业援助证》(A证)等证,各局审核后在证上记录已批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间、内容、经办人,并在"经办部门"栏上盖"хх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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