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0]86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2
实施时间: 2000-6-12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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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审批程序中第二条第三款,“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系指: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或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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