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7]21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3
实施时间: 2007-10-23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82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07]218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拒绝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声明〉的通知》(苏地税函[2007]204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2007]209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于完税证的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