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1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7]22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
实施时间: 2007-11-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5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07]106号),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税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特印发并实施以下16条政策措施:
  一、积极扶持创办中小企业
  1、扶持创办服务型中小企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4条、第8条营业税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地税规字[2011]3号
发文部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