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7]15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6
实施时间: 2007-7-16
失效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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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县局、纳税服务中心: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7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开发成本”)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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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地税规字[2011]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8
  实施时间: 20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