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2]14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9-28
实施时间: 2002-9-28
失效时间: 2013-12-27
法规类型: 会计电算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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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财会字[1995]18号)和上海市有关实施细则,本市对会计电算化知识的培训采用定点培训的方式,对培训点的确定实行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几年来,定点培训对规范本市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转变财政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经研究决定,将本市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点的审批定点改为备案制,原由市财政局审定的培训点相应废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点的基本条件:
  1.设备条件:会计电算化培训点必须配备30台以上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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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3]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12-27
实施时间: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