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6]14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0
实施时间: 2006-12-3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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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扎实做好我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自行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方式
  我市自行申报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办税服务窗口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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