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13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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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区局,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做好政策调整衔接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的预计计税毛利率
  (一)经济适用房项目:预售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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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失效: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9]88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7-13
实施时间:200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