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申报名册职工工伤按参保职工处理的申请确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劳社[2006]15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6-6-9
实施时间: 2006-6-9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5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厦府〔2005〕356号文)的规定,加强对建筑企业参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未及时申报名册的职工遭受工伤时按参保职工处理的审核确认和管理,我们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申报名册职工工伤按参保职工处理的申请确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