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经贸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企[2002]7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2-11
实施时间: 2002-12-11
法规类型: 公司改制的财务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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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地、市财政局、经贸委(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改建企业如果是授权经营企业的子企业,其公司制改建工作由母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如果改建企业是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其公司制改建工作则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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