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劳社厅发[2004]14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4-9-8
实施时间: 2004-9-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十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强生育保险管理,保障生育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工作
  建立生育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作为完善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