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主要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06]5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9-22
实施时间: 2006-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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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财综[2006]1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后的《湖南省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主要收费项目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表》)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取消和规范部分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取消道路运输年检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工本费、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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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南省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主要收费项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