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五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申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18
实施时间: 2005-5-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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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外税、直征)地方税务局、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和《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2005缴费年度(2005年7月--2006年6月)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及申报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依据
  1、2004年度厦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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