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劳务公司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05]49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26
实施时间: 2005-6-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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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象屿(火炬)分局筹备处、信息技术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税收征管,促进建筑劳务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现对其有关税收政策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建筑劳务公司是指经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取得从事建筑劳务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一)建筑劳务公司承揽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按《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分(转)包工程项目发票管理等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发〔2004〕212号)规定执行,即建筑安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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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9-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