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法[2007]5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9
实施时间: 2007-1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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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支持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及《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赣财法[2007]44号)相关规定,现对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4家单位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通知如下: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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