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12-18
实施时间: 2007-12-18
法规类型: 税务师考试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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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工作安排
  (一)省人事厅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负责我省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实施本考区考务组织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各考区的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考区的教材征订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下午、21日和22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区设置除省直属考区在南京市单独设置考点外,各省辖市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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