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07-11-26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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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部门、罚没款代收银行:
  现将《江西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江西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政法部门罚没收入收缴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关于对全省政法部门罚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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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执收单位代码和罚没收入项目编码表》.xls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样式.xls    
《非税收入异地缴款补充报单》样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