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公司字[2007]2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2-17
实施时间: 2007-12-17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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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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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发文文号:证监会公告[2012]22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9-19
实施时间: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