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3]15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1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07-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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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企业所得税问题。鉴于当前房地产企业结算周期长,严重影响国家税款及时入库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按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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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7]79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1
实施时间:2007-6-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