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4]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9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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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象屿(火炬)分局筹备处、信息技术分局:
  为加强和完善所得税税基管理,切实做好2003年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闽地税政二[2003]3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汇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基层局要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做到思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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