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方税费征缴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3]8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30
实施时间: 2003-6-30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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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方税费征缴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地税发[2003]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市局征管处要通过征管系统从技术监督局调取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对比征管系统里的登记信息,在全市征管系统中进行税务登记办证情况清查。对于没有办理登记的名单,由征管处分配到各局,各局应派专人做好督促催办登记工作,将其纳入正常的征管范围。各局应定期将税务登记催办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征管处。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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