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外国企业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发[2003]9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9
实施时间: 2003-6-1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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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区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外国企业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3〕5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涉及面大,既有税务机关各基层部门的自查,也有企业的自查和重点稽查,既牵涉到外资企业,也包括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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