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吧行业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03]4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3
实施时间: 2003-1-1
失效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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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吧行业税收统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通知》(厦地税发[2001]100号)规定,现将网吧行业税收征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税额的计算
  (一)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营业税税率为20%。计征公式为:营业税税额=营业额或核定营业额×20%,同时随征营业税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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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款第2点中关于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9-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吧行业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28
实施时间: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