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考[2007]10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12-13
实施时间: 2007-12-13
法规类型: 税务师考试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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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1号),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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