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人员等信息发布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07]30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7-12-11
实施时间: 2007-12-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告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92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综合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整体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满足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需求,近几年在配合中注协做好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信息工作的同时,我会也于每年一季度前后,以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为序发布了相关信息。
  几年来,事务所为了做大做强、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合并、吸收专业人员等多种途径实现了迅速扩大规模的目的。通过这种合并,国内已经产生几家收入过亿元的超大型事务所。不过也有少数事务所,为了追求排名而签订合并协议,但并没有依照《公司法》关于合并的规定、程序完成合并,即只在形式上合并(转人、合并收入),造成了年末联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