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2]10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26
实施时间: 2002-10-1
失效时间: 2009-7-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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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进一步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进一步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在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及其驻厦门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企业)任职、受雇或实际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外籍人员均为本办法所指的纳税义务人。
  第二条 外籍人员因任职、受雇或实际从事经营管理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必须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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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地税发[2009]88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7-13
实施时间:2009-7-1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