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变进口纺、针织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88]商纺字第2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1988-2-22
实施时间: 1988-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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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商业部关于改变进口纺、针织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的通知
1988年2月22日,商业部

  根据国务院[1987]55号文件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现行以进货地批发价为基础的‘固定倒扣’调拨作价办法改为顺加”的规定精神,结合进口纺、针织品的实际情况,在维持经营企业毛利率水平基本不变的原则下,我部决定将现行以批发价为基础“倒扣”作价也改为按进价顺加作价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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