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往来款使用财政票据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综[2005]6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5-19
实施时间: 2005-5-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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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使用财政票据的管理,根据《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粤财综[2003]59号)规定,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使用财政票据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使用财政票据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更名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和系统内上下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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