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改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农场取消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减收省级财政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预[2006]2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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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森林工业总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收补助办法〉的通知》(财预[2006]44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6]90号)精神,经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国有农场取消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减收省级财政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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