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12-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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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业经2003年11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左己
  2003年12月1日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防范和制止乱收费、乱罚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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